青苗钱
- 拼音
- qīng miáo qián
- 注音
- ㄑㄧㄥ ㄇㄧㄠˊ ㄑㄧㄢˊ
- 繁体
- 青苗錢
青苗钱的意思
词语解释
青苗钱
唐代赋税名。大历元年诏天下苗一亩征税钱十五以补百官俸钱,因国急用当苗青即预征,又有地头钱每亩征二十,通称“青苗钱”。
宋代在青黄未接时发放的农业贷款。(1)宋仁宗时陕西转运使李参在辖区内贷出的钱。《宋史·李参传》:“﹝李参﹞部多戍兵苦食少。参审订其阙,令民自隐度麦粟之赢,先贷以钱,俟谷熟还之官,号'青苗钱'。经数年廪有羡粮。熙宁青苗法,盖萌于此矣。”(2)宋熙宁二年,王安石创青苗之法于青黄不接之际官府贷钱与民。正月放而夏敛五月放而秋敛纳息二分。本名常平钱民间称青苗钱。《宋史·食货志四》:“今放青苗钱,凡春贷十千,半年之内便令纳利二千秋再放十千,至岁终又令纳利二千。”参见“青苗法”。
引证解释
唐•代赋税名。 大历 元年,诏天下苗一亩征税钱十五,以补百官俸钱,因国急用,当苗青即预征,又有地头钱每亩征二十通称“青苗钱”。
引《新唐书·食货志一》:“至 大历 元年,詔流民还者给復二年,田园尽,则授以逃田。天下苗一亩税钱十五,市轻货给百官手力课。以国用急不及秋,方苗青即征之,号‘青苗钱’。又有‘地头钱’,每亩二十,通名为青苗钱。”
《新唐书·食货志五》:“大历 元年,歛天下青苗钱,得钱四百九十万緡。”
清•顾炎武 《日知录·豫借》:“代宗 广德 二年七月庚子税天下地亩青苗钱以给百官俸。所谓青苗钱者以国用急不及待秋,方苗青而徵之,故号青苗钱。”
原注:“此与 宋•王安石 所行青苗钱之法不同。”
亦省作“青苗”。 唐•无名氏 《大唐传载》:“至德 元年勑天下州县量定酤酒随月纳税。 建中 二年,更加青苗。”
清•袁枚 《随园随笔·辨讹下》:“《新(唐)书》 大历 元年詔天下苗一亩税钱十五,以国急用,不及秋收,苗青则征之,号曰‘青苗钱’,此青苗之始也。”宋•代在青黄未接时发放的农业贷款。(1) 宋仁宗 时, 陕西 转运使 李参 在辖区内贷出的钱。 《宋史·李参传》:“﹝ 李参 ﹞部多戍兵苦食少。 参 审订其闕,令民自隐度麦粟之赢,先贷以钱,俟穀熟还之官,号‘青苗钱’。经数年,廩有羡粮。参见“青苗法”。
引熙寧 青苗法,盖萌於此矣。”
(2) 宋•熙宁 二年, 王安石 创青苗之法于青黄不接之际,官府贷钱与民。正月放而夏敛,五月放而秋敛,纳息二分。本名常平钱民间称青苗钱。 《宋史·食货志四》:“今放青苗钱,凡春贷十千,半年之内便令纳利二千,秋再放十千,至岁终又令纳利二千。”
网络解释
青苗钱
青苗钱是唐中叶政府于苗青时征收的田赋附加税。唐肃宗以后连年用兵,国库空虚以至发不出官俸。代宗广德二年 (764年)规定向每亩苗征税钱15文,用于发放官俸为田赋附加税。大历五年 (770年),京师加入地头钱每亩征20文亦名青苗钱,青苗钱合计35文,随夏税据数缴纳。大历八年 (773年) 京师也照诸州例每亩仍征15文。青苗钱是额外征课,本应向有青苗的田主征收,后来田无青苗者也被课征。两税法实施后青苗钱仍在夏秋两季征收,税额越来越重。
青苗钱的字义分解
青
拼音 qīng 部首 青 总笔画 8青 [ qīng ]1.深绿色或浅蓝色。如青绿。青碧。青草。青苔。青苗。青菜。青葱。青山绿水。青云直上。万古长青(喻高尚的精神或深厚的友情永远不衰)。2.绿色的东西。如踏青。青黄不接。3.靛蓝色。如靛青。青紫。青出于蓝,胜于蓝。4.黑色。如青布。青线。青衫。青衣。5.喻年轻。如青年。青春。青工。6.竹简。如青简。青史(原指写在竹简上的记事,后指史书,如“永垂青青”)。 [更多解释]
苗
拼音 miáo 部首 艹 总笔画 8苗 [ miáo ]1.初生的植物或没有秀穗的庄稼。如禾苗。麦苗。树苗。幼苗。苗子(亦喻继承某种事业的接班人)。苗而不秀(只长苗而不秀穗,喻本身条件虽好,但没有成就)。2.形状像苗的。如火苗儿。3.某些初生的饲养的动物。如鱼苗。4.能使机体产生免疫力的微生物制剂。如疫苗。卡介苗。5.子孙后代。如苗裔。6.中国少数民族,主要分布于贵州、湖南、云南、四川、湖北等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。如苗族。苗绣。7.姓。 [更多解释]
钱
拼音 qián 部首 钅 总笔画 10钱 [ qián ]1.货币。如铜钱。金钱。银钱。钱票。钱币。钱财。钱庄。钱粮。2.费用。如车钱。买书的钱。3.财物。如有钱有势。4.圆形像钱的东西。如榆钱。荷钱。5.中国市制重量单位,一两的十分之一。6.姓。 [更多解释]
青苗钱的分字组词
青苗钱的相关词语
【青苗钱】的常见问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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青苗钱的拼音是什么?青苗钱怎么读?
答:青苗钱的拼音是:qīng miáo qiá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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青苗钱是什么意思?
答: 唐代赋税名。大历元年诏天下苗一亩征税钱十五以补百官俸钱,因国急用当苗青即预征,又有地头钱每亩征二十,通称“青苗钱”。宋代在青黄未接时发放的农业贷款。(1)宋仁宗时陕西转运使李参在辖区内贷出的钱。《宋史·李参传》:“﹝李参﹞部多戍兵苦食少。参审订其阙,令民自隐度麦粟之赢,先贷以钱,俟谷熟还之官,号'青苗钱'。经数年廪有羡粮。熙宁青苗法,盖萌于此矣。”(2)宋熙宁二年,王安石创青苗之法于青黄不接之际官府贷钱与民。正月放而夏敛五月放而秋敛纳息二分。本名常平钱民间称青苗钱。《宋史·食货志四》:“今放青苗钱,凡春贷十千,半年之内便令纳利二千秋再放十千,至岁终又令纳利二千。”参见“青苗法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