两税法
- 拼音
- liăng shuì fă
- 注音
- ㄌㄧㄤˇ ㄕㄨㄟˋ ㄈㄚˇ
- 繁体
- 兩稅法
两税法的意思
词语解释
两税法
唐德宗·建中年间开始实行的新赋税法。因税分夏秋两季缴纳故称。两税法是唐代后期直至明代中叶田赋制度的基础。
引证解释
唐德宗 建中 年间开始实行的新赋税法。因税分夏秋两季缴纳,故称。两税法是 唐•代后期直至 明 代中叶田赋制度的基础。
引《新唐书·杨炎传》:“炎 疾其敝乃请为‘两税法’,以一其制。凡百役之费,一钱之敛,先度其数而赋於人,量出制入。户无主客,以见居为簿;人无丁中以贫富为差。不居处而行商者,在所州县税三十之一度所取与居者均,使无侥利。居人之税秋夏两入之,俗有不便者三之。其租、庸、杂役悉省而丁额不废。其田亩之税,率以 大历 十四年垦田之数为準而均收之,夏税尽六月,秋税尽十一月岁终以户赋增失进退长吏,而尚书度支总焉。”
亦省称“两税”。 唐•白居易 《重赋》诗:“国家定两税本意在忧人。”
《新唐书·德宗纪》:“﹝ 建中 元年﹞二月丙申初定两税。”
宋•苏轼 《策别十五》:“自两税之兴,因地之广狭瘠腴而制赋,因赋之多少而制役其初盖甚均也。”
梁启超 《<变法通议>自序》:“故夫变者古今之公理也。贡助之法变为租庸调,租庸调变为两税,两税变为一条鞭。”
国语辞典
两税法
唐德宗时,宰相杨炎创立的一种税法。按人民贫富及拥有田亩的数目分等级课税,每年依夏、秋两季用钱编纳以替代原有的租庸调法。
网络解释
两税法
唐德宗建中元年(780年),宰相杨炎建议颁行“两税法”。两税法是以原有的地税和户税为主统一各项税收而制定的新税法。由于分夏、秋两季征收所以称为“两税法”。两税法是对当时赋役制度较全面的改革。大历十四年(779年)五月唐德宗即位,宰相杨炎建议实行两税法。到建中元年(780年)正月正式以敕诏公布。
两税法的字义分解
两税法的分字组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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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两税法】的常见问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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两税法的拼音是什么?两税法怎么读?
答:两税法的拼音是:liăng shuì f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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两税法是什么意思?
答: 唐德宗·建中年间开始实行的新赋税法。因税分夏秋两季缴纳故称。两税法是唐代后期直至明代中叶田赋制度的基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