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音kàng lǐ
注音ㄎㄤˋ ㄌ一ˇ
繁体亢禮
⒈ 抗礼。谓以对等的礼节相待。
⒈ 抗礼。谓以对等的礼节相待。
引《礼记·燕义》:“设宾主,饮酒之礼也;使宰夫为献主,臣莫敢与君亢礼也。”
《汉书·高帝纪下》:“异日 秦 民爵公大夫以上,令丞与亢礼。”
颜师古 注:“亢者,当也,言高下相当,无所卑屈。”
宋 赵彦卫 《云麓漫钞》卷七:“一入背峞,诸军统制而下与之亢礼,犒赏异常,勇健无比。”
⒈ 彼此以平等的礼节相待。也作「抗礼」。
引《史记·卷一〇七·魏其武安侯传》:「孝景时,每朝议大事,条侯、魏其侯,诸列侯莫敢与亢礼。」
《汉书·卷一·高帝纪下》:「异日秦民爵公大夫以上,令丞与亢礼。」
1、据*弯媒体报道,有百万人口的彰化县昔称“半线”,恰巧位居南绿北蓝分庭亢礼的滩头,深具指标性。
2、秦王从其计,见尉缭亢礼,衣服食饮与缭同。
3、且傅职清峻,亢礼储极,以臣凡走,岂可暂安。
4、孝景时每朝议大事,条侯、魏其侯,诸列侯莫敢与亢礼。
5、在秦国的地位,即对朝中诸位上卿,也是亢礼相见,是相国吕不韦心腹中心腹。
6、初,元和中,郑馀庆议,仆射上仪,不与隔品官亢礼,易直为中丞,奏驳之。
7、摄图恃强,初欲亢礼,庆则责以往事,摄图不服。
8、据*弯中时电子报报道,百万人口的彰化县昔称“半线”,恰巧位居南绿北蓝分庭亢礼的滩头,深具指标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