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佐助他人发丧送葬。
引《礼记·曲礼上》:“适墓不登垄,助葬必执紼。”唐 于鹄 《哭王都护》:“告哀乡路远,助葬戍城空。”《新五代史·杂传·罗绍威》:“绍威 子 廷规 娶 梁 女,会 梁 女卒, 太祖 阴遣客将 马嗣勋 选良兵实舆中,以长直军千人杂舆夫入 魏,诈为助葬, 太祖 以兵继其后。”
1、子产是我国历史上著名的政治家,他勤政爱民,为老百姓所爱戴,死后家无余资,无钱治丧,郑国的男女老小纷纷捐出自己的玉佩、玉块、金银首饰助葬。
2、各界除吊唁、募捐,还组织了“赛金花助葬筹办处”,具体地点在和平门顺城街北方中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