野鸥岂知此
出自宋代:韩维的《和孙廷平坦嵩山十首·春溪水》
阳生溪谷温,坼坼冰面破。
渌随波色还,白放云光堕。
野鸥岂知此,终日忘形坐。
鉴赏
《和孙廷平坦嵩山十首·春溪水》是宋代诗人韩维创作的一首诗词。以下是诗词的中文译文、诗意和赏析:
春天阳光照耀下,溪水在山谷中温暖流动,冰面上出现了细微的裂痕。溪水清澈,随着波纹流动,水面反射出白色的云光。野生的鸥鸟并不了解这美景,它们整天无忧无虑地坐在水边。
这首诗描绘了春天山谷中溪水的景象,通过对水的描绘来表达诗人内心感受和情绪。诗中阳光、温暖和清澈的溪水给人一种生机勃勃的感觉,展现出春天的美丽景色。冰面上的裂痕暗示着冬天的结束和春天的到来。诗人通过描写波纹流动和水面上的白云光,表达了自然界的和谐与美丽。而野鸥无忧无虑的坐在水边,形成了与自然的共存和谐的意象,也暗示着诗人渴望摆脱尘世烦恼,与自然融为一体。
这首诗词以简洁的语言描绘了春天溪水的景象,通过自然景物的描绘来表达诗人的情感和对自然的赞美。展现了诗人对自然美的敏感和对宁静、和谐生活的向往。整首诗意境清新,表达了对春天美好景色的赞美,同时也透露出对自然和谐与人类生活和谐的向往。
韩维简介
宋代·韩维的简介

韩维(1017年~1098年),字持国,开封雍丘(今河南杞县)人。韩亿子,与韩绛、韩缜等为兄弟。以父荫为官,父死后闭门不仕。仁宗时由欧阳修荐知太常礼院,不久出通判泾州。为淮阳郡王府记室参军。英宗即位,召为同修起居注,进知制诰、知通进银台司。神宗熙宁二年(1069年)迁翰林学士、知开封府。因与王安石议论不合,出知襄州,改许州,历河阳,复知许州。哲宗即位,召为门下侍郎,一年馀出知邓州,改汝州,以太子少傅致仕。绍圣二年(1095年)定为元祐党人,再次贬谪。元符元年卒,年八十二。有集三十卷,因曾封南阳郡公,定名为《南阳集》(《直斋书录解题》卷一七)。《宋史》卷三一五有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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