又同敖侄韵鉴赏
《又同敖侄韵》是苏颂创作的宋代诗词。以下是该诗的中文译文、诗意和赏析。
中文译文:
再次以同敖侄韵赋诗
山翁的住所在翠微山不见,但传言金刹自前齐。
清晨猿猴和夜晚的鹤鸟都停止了惊恐,
泽雉和林中的乌鸦正自豪地啼叫。
客人来到上方思考寄托傲慢,
僧人带着空白的板子请求留下作题。
我再次寻找黄鹄飞翔的地方,
整天都没有人能指引我。
诗意和赏析:
《又同敖侄韵》以自然景物为背景,表达了诗人对于山水之间的寂静和幽远之情。诗中描绘了山翁的住所难以寻觅的情景,以及有关金刹的传闻,这些都营造了一种神秘而遥远的氛围。
诗中的猿猴和鹤鸟在清晨和夜晚停止了惊恐,表明自然界的和谐与宁静。泽雉和林中的乌鸦则自豪地啼叫,彰显它们在自己的领域中的自信和傲慢。这些描写展示了自然界的生动与活力。
诗中的客人思考着上方的高远,表达了对追求卓越和超越平凡的向往。僧人带着空白的板子请求留下作题,显示了他对于文化和艺术的追求。这些形象将人与自然、人与文化相互联系,传递出一种对于精神追求和超越世俗的渴望。
最后,诗人寻找黄鹄飞翔的地方,但整天都没有人能指引他,这暗示了他对于真理、理想或者内心的追求。诗的结尾给人以一种开放和追寻的感觉,也让读者产生了共鸣,思考自己的人生旅程和追求的方向。
总体而言,苏颂的《又同敖侄韵》通过对自然景物和人文情感的描绘,表达了对于超脱尘世和追求卓越的向往,以及对于人生追寻和内心探索的思考。诗意深远,抒发了诗人的情感和思想,给人以启迪和思考的空间。
苏颂简介
宋代·苏颂的简介

(1020—1101)泉州同安人,徙居丹阳,字子容。苏绅子。仁宗庆历二年进士。知江宁。皇祐五年召试馆阁校勘,同知太常礼院。迁集贤校理,编定书籍。英宗即位,为度支判官。神宗立,擢知制诰,知审刑院,因奏李定拜官不合章法,落知制诰,出知婺州。元丰初,权知开封府,改沧州。奉旨编纂《鲁卫信录》。哲宗元祐初,除吏部尚书兼侍读,以邃于律历提举研制新浑仪。元祐七年拜右仆射兼中书侍郎,为相务使百官守法遵职,量能授任。后罢知扬州,徙河南。绍圣末致仕。有《苏魏公集》、《新仪象法要》、《本草图经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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