赠吏部尚书建安郡正肃吴公挽辞三首鉴赏
《赠吏部尚书建安郡正肃吴公挽辞三首》是苏颂所作的一首诗词。这首诗词表达了作者对挚友吴公逝世的思念之情,同时也表达了对吴公在政治上的杰出成就的赞扬和敬佩。
诗词的中文译文如下:
这一天,当政府的台议上,将会讨论你的功绩和事迹。
你的祭文被评定为三品,彰显你的高贵。
悼词和挽辞是二品,显示你的崇高地位。
你留下了何人来继承你的清风雅韵,
使人们追忆你的存在。
在棺材里,你有什么遗憾呢?
在窗下,历史上的名士在述说你的事迹。
这首诗词通过对吴公的功绩和崇敬的描绘,表达了作者对吴公的思念之情。诗中提到了台议、禭章、诔策等政治场景和仪式,突显了吴公在政治上的重要地位和卓越成就。作者用清风、雅韵等词句,表达了对吴公高尚品质的赞美和对他在人们心中永恒存在的希望。最后一句中的戢棺何所恨,牖下史鱼言,表达了作者内心对吴公的不舍和对他事迹的传承的期望。
这首诗词通过描绘吴公的政治成就和个人品质,表达了作者对他的深深怀念和对他精神传承的美好祝愿,展现了苏颂深厚的情感和对友谊的珍视。
苏颂简介
宋代·苏颂的简介

(1020—1101)泉州同安人,徙居丹阳,字子容。苏绅子。仁宗庆历二年进士。知江宁。皇祐五年召试馆阁校勘,同知太常礼院。迁集贤校理,编定书籍。英宗即位,为度支判官。神宗立,擢知制诰,知审刑院,因奏李定拜官不合章法,落知制诰,出知婺州。元丰初,权知开封府,改沧州。奉旨编纂《鲁卫信录》。哲宗元祐初,除吏部尚书兼侍读,以邃于律历提举研制新浑仪。元祐七年拜右仆射兼中书侍郎,为相务使百官守法遵职,量能授任。后罢知扬州,徙河南。绍圣末致仕。有《苏魏公集》、《新仪象法要》、《本草图经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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