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须知我自灵於物

出自宋代魏了翁的《和虞退夫韵

“须知我自灵於物”出自宋代魏了翁的《和虞退夫韵》,诗句共7个字,诗句拼音为:xū zhī wǒ zì líng yú wù,诗句平仄:平平仄仄平平仄。

假拙济奸真蝗出,认奸作巧巧何曾。
须知我自灵於物,一点光明万古证。

鉴赏

《和虞退夫韵》是宋代文学家魏了翁创作的一首诗词。这首诗词以写实手法,表达了作者对于真善美的追求和对人性善恶的思考。

诗词的中文译文如下:
假装愚笨以对付奸邪之人,却忽视了真正的恶势力。奸诈之人多巧计,巧妙的手段何曾辜负过他们。人们应该明白,我自认为心灵与万物相通,一点微小的光明能够见证永恒。

诗词的诗意和赏析:
《和虞退夫韵》以对人性善恶的观察和思考为主题。诗词开头描述了作者假装愚笨以对付奸邪之人,却并未真正认清隐藏在人性深处的恶势力。这里所提到的奸邪之人和巧计,可以理解为社会中的虚伪、诡计和邪恶行为。作者通过对这种表面和真实的对比,提醒人们要警惕并正视真正的邪恶势力。

接下来的两句诗"须知我自灵於物,一点光明万古证",表达了作者对于自身与世界的联系和对光明的追求。作者认为自己的内心与万物相通,意味着他对世界的感知和理解超越了表面的现象,具有较深刻的洞察力。一点微小的光明,可以见证并传递给后世,具有永恒的价值。

整首诗词通过对人性善恶的思考,表达了作者对于真善美的追求和对社会虚伪与邪恶的警示。诗词内容简洁明了,以平实的语言描绘了复杂的人性和社会现象,展示了作者深刻的思想和对人性的洞察。同时,通过对光明的寄托和传递,诗词也传递了一种积极向上的力量,鼓励人们追求真理、善良和美好。

魏了翁简介

宋代·魏了翁的简介

魏了翁

魏了翁(1178年—1237年) ,字华父,号鹤山,邛州蒲江(今属四川)人。南宋著名理学家、思想家、大臣。嘉熙元年(1237年)卒,年六十,赠太师、秦国公,谥文靖。魏了翁反对佛、老“无欲”之说,认为圣贤只言“寡欲”不言“无欲”,指出“虚无,道之害也”。推崇朱熹理学,但也怀疑朱注各经是否完全可靠。提出“心者人之太极,而人心已又为天地之太极”,强调“心”的作用,又和陆九渊接近。能诗词,善属文,其词语意高旷,风格或清丽,或悲壮。著有《鹤山全集》、《九经要义》、《古今考》、《经史杂钞》、《师友雅言》等,词有《鹤山长短句》。

...〔 ► 魏了翁的诗(1篇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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