鉴赏
《罪回禄》是一首宋代的诗词,作者郑刚中。这首诗词描述了回禄作为火神的权力和地位的珍贵,以及最近他在职责上的失误,被盗贼利用。这个盗贼伪装成回禄,聚集了一群无数的人。火焰熊熊,万炬齐放,烟雾笼罩白昼,灼热炙烤,骚动不止。老人和孩子们无家可归,灾祸困扰着每个人。如果人们不能看到这一切,聪明又有何用呢?只有神明审视这一切,并能够加以制止和控制。我们不能容忍盗贼的意志得逞,让人民承受痛苦。你的错误无法掩盖,你应该自己面对审判。
这首诗词通过描述火神回禄的权力被盗贼所滥用,揭示了社会中的腐败和不公。它表达了对权力滥用和社会不公的愤慨和担忧,同时呼吁人们要有清醒的认识,审视社会的问题,并通过正义的手段来制止和解决这些问题。该诗词运用了火焰和烟雾的意象,通过形象生动的描写,使读者感受到了灾难带来的痛苦和不幸,进一步加强了诗词的表达力。
整首诗词以质问的口吻,表达了作者对当时社会政治现象的不满和愤慨,同时也体现了他对正义和道德的呼唤。它通过直接的语言和生动的形象描写,将读者引入到一个充满火焰和黑暗的世界中,使人们对社会现实进行深思。
郑刚中简介
宋代·郑刚中的简介

郑刚中(1088年—未知),字亨仲,婺州金华人。生于宋哲宗元祐三年,卒于高宗绍兴二十四年,年六十七岁。登绍兴进士甲科。累官四川宣抚副使,治蜀颇有方略,威震境内。初刚中尝为秦桧所荐;后桧怒其在蜀专擅,罢责桂阳军居住。再责濠州团练副使,复州安置;再徙封州卒。桧死,追谥忠愍。刚中著有北山集(一名腹笑编)三十卷,《四库总目》又有周易窥余、经史专音等,并传於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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