鉴赏
《自警诗》是唐代张齐贤创作的一首诗词。以下是我对该诗的中文译文、诗意和赏析:
中文译文:
慎言浑不畏,
忍事又何妨。
国法须遵守,
人非莫举扬。
无私仍克己,
直道更和光。
此个如端的,
天应降吉祥。
诗意:
这首诗词表达了作者对自身修养和行为准则的思考和警示。作者认为我们应当谨慎言行,但并不是因为害怕后果,而是出于对道德和法律的尊重。他主张要遵守国家的法律制度,同时也要举扬正义之事,不应该袖手旁观。作者强调了无私的重要性,认为我们应该克制自己的私欲,追求公正和道义。他相信坚持正直的道路,将会获得光明和善果,天地将会降下吉祥之运。
赏析:
《自警诗》以简洁明快的语言,传达了作者对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的思考。诗中用意犹未尽的表达方式,直接点出了为人处事的原则。作者鼓励人们不仅要遵守法律,而且要积极主动地去举扬正义,承担起社会责任。他提倡个人修养的重要性,深信只有内心无私、行为正直,才能获得真正的光明和幸福。整首诗词简练而深刻,给人以启迪和思考。它提醒人们在日常生活中保持良好的品德和行为,坚守正直的原则,以求得美好的未来。
张齐贤简介
宋代·张齐贤的简介

张齐贤(942年—1014年),字师亮。曹州冤句(今山东菏泽)人,后徙居洛阳(今属河南)。北宋名臣。太平兴国二年(977年),张齐贤登进士第,先后担任通判、枢密副使、兵部尚书、同中书门下平章事、吏部尚书、司空等职,还曾率领边军与契丹作战,颇有战绩。为相前后二十一年,对北宋初期政治、军事、外交各方面都作出了极大贡献。史称其“四践两府、九居八座,晚岁以三公就第,康宁福寿,时罕其比”。大中祥符七年(1014年),张齐贤去世,年七十二。追赠司徒,谥号“文定”。有《书录解题》、《洛阳搢绅旧闻记》传于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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