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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妇女之孝二十首·陈孝妇》翻译及注释

宋代林同

妾昔与夫另,夫曾共妾言。
忍能幸夫死,不复顾姑存。

注释:fù nǚ zhī xiào èr shí shǒu chén xiào fù妇女之孝二十首·陈孝妇

《妇女之孝二十首·陈孝妇》是宋代诗人林同创作的一首诗词。这首诗词描述了一个妇女对丈夫的深深孝心和忠诚。以下是诗词的中文译文、诗意和赏析:

中文译文:
妾昔与夫另,夫曾共妾言。
忍能幸夫死,不复顾姑存。

诗意:
这首诗以陈孝妇为主题,表达了她对丈夫的孝心和忠诚。诗中的妇女曾与丈夫分离,而丈夫曾与她共同交换过誓言。她宁愿承受丈夫去世的痛苦,也不再顾及自己的母亲是否还健在。

赏析:
这首诗词以简洁明快的语言展现了妇女对丈夫的孝心和忠诚。诗中的妇女表达了她对丈夫的深深思念和牺牲的决心。她愿意将丈夫的生死置于首位,甚至不再关心自己的母亲,以表达对丈夫的忠诚和孝心。

这首诗词通过几个简短的句子,传递了深沉的情感和道德观念。它展示了宋代时期妇女的传统美德,特别是对丈夫的孝心和忠诚。这种对夫妻关系的理解和承诺,体现了宋代社会的价值观和家庭伦理观念。

总之,这首诗词以简练的文字表达了妇女的孝心和对丈夫的忠诚,展现了宋代时期妇女的传统美德和家庭价值观。它不仅是对陈孝妇的赞颂,也反映了当时社会对妇女的期望和妇德的重视。

林同简介

唐代·林同的简介

(?—1276)宋福州福清人,字子真,号空斋处士。林公遇子。深于诗。以世泽授官,弃不仕。元兵至福州,福建招抚使刘仝子即其家置忠义局,招募义兵。元兵至城下,仝子遁,同啮指血书壁,誓守忠义,寻被执,不屈而死。有《孝诗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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